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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 一个实验 洪荒之我被女娲捏出来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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溪流边,有族人在水坑捞鱼。

这些水坑,是前几日所挖。

黎阳让一部分族人每日负责挖坑捉鱼,用来补充人体蛋白。

吃不完的则晒干储存,当储粮。

“这叫长耳兔!”

黎阳教朱猛认识这种动物先。

长耳兔,耳朵特别长,唯一的能力就听力发达,攻击方式为蹬腿!

蹬腿间的短暂爆发力,足够蹬死一只提醒比它大三倍的飞禽。

“从腹部开切!”

黎阳用锋利石片,从长耳兔肚子开切,上到咽喉下到排泄口。

四肢同样划开。

石片很锋利,一只长耳多很快就被拔掉皮。

“这只叫山鹿!”

山鹿,毛发为黄色,头上有两个犄角。攻击方式是用头的撞击!

这是一头成年山鹿。

“同样是从腹部开!和先前方式一样!”

黎阳让族人拉扯住四肢,他把石刀交给朱猛。

“你来!”

朱猛有些笨手笨脚,用石刀切皮直接扎进山鹿肚子。

血液迸溅,喷了朱猛一脸。

黎阳在身边,也没躲开。

腥味很重,熏得他有点想吐。

黎阳承受能力还是挺强,指点朱猛轻一点划开山鹿皮,用力不要过猛,用巧劲。

辛苦小半天,废了黎阳很多口舌,一张烂洞的山鹿皮才被朱猛拔下。

第三只黑毛彘,朱猛想把刀交还给黎阳。

“还是你来!”

黑毛彘不是后世家养白猪,拔毛后连皮都可吃。

它有着很浓密的毛发,皮肤也很硬实。

“这个,你可以用点力气!”

黎阳依旧指导朱猛。

第一次不会没关系,那就第二次第三次的来。

总会学会!

一只黑毛彘,它血液中散发的腥臭味极其浓郁。

黎阳身为大哥,却不能退缩。

朱猛是主刀者,大哥不退他更退不的。

两人忍着这股腥臭,把黑毛彘的皮扒下,内脏挖出用藤蔓绑住扔进水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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