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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章 读者看了都说这一章香 洪荒之我被女娲捏出来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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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回两筐桃。

族人一个个刺挠的龇牙咧嘴,活脱脱的像被他们赶走的猴子。

这种情况,在黎阳把他们一个个赶到溪水中后才得以缓解。

这次事情,让黎阳心中起了弄衣服的打算!

前世书中人族发展如何,黎阳略有耳闻。

从衣不蔽体到植物当做衣物,然后发展到猎杀动物,用它们的皮毛制造成衣服。

最后才是植槡养蚕真正的穿起华丽衣服。

前世,有四字让黎阳印象深刻——衣食住行。

这四字,黎阳知识浅薄,不理解为何衣要排在第一位?

按照正常想法,不是‘民以食为天’吗?

食物才是活下去的第一位?

黎阳不知,但是‘衣食住行’经过那么久都没有改,显然应是正确!

所以,当人要穿衣?

想到制造衣服,又让黎阳升起了难搞的心思。

就算是把他扔回前世,给他针线他也搞不出一件正常衣服。

能编织是一回事,编织成衣服则是另外一件事。

在前世,黎阳也就缝补过袜子以及炸线的裤裆。

除此外他再也没有用针线封过任何东西?

前世他上高中时,身边倒是有不少男同学给女同学缝围巾。

可他也是只看看,从来没有动过手。

制造衣服,比弄食物还要棘手。

天色已晚,衣服也不是一日弄出,黎阳暂时放弃。

不过在进入睡眠前,他还是去族内巡视一番。

啪叽!

黎阳低下头,脚下踩到黑乎乎一拖。

那味道,让他眉头直皱。

黎阳在地上蹭了蹭脚,那滑滑腻腻的感受……黎阳去了溪边。

在前世,穿着鞋子猜到一坨东西心里都会觉得不爽。

而现在他还赤脚踩到!

看来他不仅仅要弄出衣服,还要想办法弄出鞋子。

之前,黎阳之所以没想到鞋子。

只因人族身体还算强悍,赤脚也不怕石头木茬。

也正因此,他大意了。

再回领地,心里有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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