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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七十四章 无洞之体?漏? 洪荒之我被女娲捏出来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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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了仙,才有更多富裕时间去研究科技。

把心思花在研究科技上面,耽搁修为,其实不太明智。

科技用来改善生活,提高生活品质。

目前来说已经足够了。

现在顺便研发一些科技武器,然后研究一下和灵炁结合,或者说经过灵炁强化后的武器,会达到什么阶段。

弄一些武器,可以威慑旁边诸族。

身边种族,也只是一些小种族。

同样族人数量不过几千,他们之所以能够生存的很好。

一是依赖于不周山山上的强横存在。

二是,他们足够的苟。

有多大的实力,就发展多大的族群。

若是猪羊存活的数量比熊猫要少,那么谁是保护动物还不一定呢?

族群数量庞大当然也要庞大的好处,例如哪一天受到强敌攻击,说不定会有三两支存活,保证族群传承。

不过,这同样也是在赌一般。

说不定别人,会把你连根拔起。

以往黎阳所设想挺简单,就是科技发展起来,说不定可以屠仙之类。

而现在沉下心去思考这些,他觉得自己相当幼稚。

人族科技发展得多么的迅速,才能够超越仙人?

处于未知。

而修炼只要按部就班,以他们现在第一批人族情况,应该无碍。

他们是第一批人族,即使弱小,那也是有功德加身。

功德被传的那么玄乎,他们修炼成为最基本的仙人,这一点应该能做到吧!

哪怕地仙也是蝼蚁一般的存在。

可不是说,圣人之下都是蝼蚁吗?

仙人,至少有着不死寿命。

亭子下。

黎阳坐在凳子上,眼睛依旧保持着微眯状态。

他嘴角微微上翘。

“以往,自己应该想错了才是!”

让阿溪去修炼后,他坐在亭子下面思考良久,才想明白这些事情。

他眼界不够,只能去揣摩一些存在想法。

可蝼蚁怎么会揣摩到大象的心思呢?

哪怕知道将来一些大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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