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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五十七章 事业法 北宋大法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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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安石想不想裁官?

他当然想啊!

只是不敢。

在这一点,他跟司马光其实想的一样,就是根本做不到。

他的新政其实就是因此而变得扭曲,因为他不敢触碰这些,导致无法节流,那就只能加倍开源。

但是在不节流的情况下,就直接开源,那绝对是负重前行。

难度是要翻倍的。

河中府的成功,其实就是基于节流,而非是基于开源,他们是先裁军,然后开始一系列的改革变法。

故此非常轻松。

负担少了,活动空间就变大了,就不会束手束脚。

故此,王安石心里并不否定这债务重组,但是他不愿意去做这恶人,可是根据制度而言,他又要负责债务重组,公检法可没有这个权力。

故此他让吕惠卿写信给王居卿,竭尽全力为官员们着想,反正竭尽全力,这财政也得不到改善,但这能让范纯仁他们去做这恶人。

过程也如他们预计的一般,范纯仁他们不肯妥协,之前他们就嚷嚷着要裁官。

这也是范纯仁他们的一贯主张,要改善国家的弊政,必须节流,什么开源,就是变着法敛财。

王居卿回去之后,便与告知那些官员,我们已经尽力而为,可检察院不但不愿意调解,反而是要往死里告。

然而,以青州财政目前的状况,如果公检法不给机会,那是不可赔得起。

更别说那秋税都还没有收上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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