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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4章 百分百未成年(2) 我在快穿世界反内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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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可以只给原身很少的饭吃。

她可以三番五次的把正在读书的原身叫回家做家务。

她可以让原身读完初中就出去赚钱。

她可以不给原身一分钱,将原身塞进按摩店里,让客人轮番揩油。

原身的初次是在十六岁那年,身无分文,辛苦工作了一个月,老板一毛钱不给把她赶走。

然后她一个人在街上,太饿了。

饿了好几天了,为了一顿饭把自己卖了。

十八岁,原身被后妈和林超俊和冯立鹃以六万六彩礼的价格,嫁给了隔了一条街的打麻将时认识的男人,男人比她大六岁,对她很好,会请她吃饭,给她买新衣服,也会在她被欺负的时候帮她出头,还会在她生病的时候带她去医院看病。

于是原身从了。

就如同她的母亲一样,原身也自己遇到了救赎,然后怀孕了被带回了男人的老家,生了孩子,坐月子,带孩子,一年到头见不到男人一面,也见不到一分钱。

唯一比母亲好的是,见不到面,男人就不会打她。

只是她一个人带着孩子,二十不到的年龄,就变得苍老麻木。

花一样的年龄还没开就凋谢了。

原身三十多岁就死了,猝死于长期营养不良和疲劳过度。

死后,原身遇到了主神,许下了自己的心愿,幼年时和弟弟一起挨打,最后却只有她活了下来,而她报警之后,后妈和爸爸也没有受到什么惩罚,这件事她一直耿耿于怀,所以她许下愿望,保护好弟弟,她想和弟弟一起好好活着,像个人一样的活着。

林诺睁开眼,低头,看着自己的小手。

现在原身和弟弟都才九岁啊。

九岁的孩子,满打满算也就小学三年级。

两个九岁的孩子,林超俊和冯立鹃是法律上的监护人。

就算是报警了,警察对两个人也不过是批评教育,然后让原身和弟弟给他们回家。

除非闹出人命。

可是想想前世闹出了人命,原身弟弟死了,结果林超俊以家属的名义出具谅解书,最后冯立鹃不也没坐牢吗?

说白了,这两个人是原身和弟弟的父母,有父母的名字法律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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