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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1章 朝归倭附(十五)端水 大明元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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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务实认为,有明一代的皇权根本没有到达所谓“独c”、“空前膨胀”的地步,这一点除了国事决策的过程可以证实,也可以从大明言官——尤其是原历史上万历中后期他们对皇帝的个人批评,甚至应该说猛烈抨击可以证实。

其实早在明代以前,中国很多朝代都设有专门的进谏官职乃至相关部门,负责劝谏君主,避免因君主暴虐无道而损害整个统治阶级,乃至国家整体利益。

这就是文人所谓的“道”,也是儒家学说中高于一切,当然也是士人心目中高于君主的最终原则,更有意思的是,他们认为这也是“忠”的最高体现。

所谓犯颜直谏,便是建基在这个“道”之上,这也真正解释了为何敢于直谏者往往为后世冠以“忠臣”之名。

当然,谏官固然有责任劝谏乃至批评君主,但无论是何朝何代,言官进谏都不是为所欲为的,而是有着许多语禁与限制,以明辨君臣尊卑名分的。

蔡明伦在《论明万历中后期言官对神宗的批判》中说:“这些戒律(言官进谏时需注意的语禁以及各种限制)包括不得扬君父之恶,严禁以下讪上;臣子进谏要‘不可则止’,即在规谏君主时,君主如不采纳,必须适可而止;‘非礼勿言’,即臣下进谏时必须注意事理、形式、态度、分寸,恪守礼法,讲求进谏的态度和技巧等等。

与这类观念上的戒律相应,历代法律都有惩处言罪之条,如非议朝政、触犯忌讳、妖言惑众、冒犯君长、不敬君王等。”

然而,正是这项各代王朝皆为言官群体遵守的规定,到了明代,尤其是历史上的万历中后期,偏偏却遭到了严重的冲击。

言官对于万历批评之激烈,甚至可以说是对万历个人品德操守的猛烈攻击。这种激烈,恐怕是整个中国历史之中前所未有的。

《论明万历中后期言官对神宗的批评》中,对言官批评万历情况有这样的描述:“早在万历十七年,大理寺评事雒于仁就痛斥神宗‘嗜酒’、‘恋色’、‘贪财’、‘尚气’,四毒俱全;

万历二十五年,左副都御史张养蒙也指责神宗‘好逸’、‘好疑’、‘好胜’、‘好货’。这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抨击,前后相继,几乎到了破口大骂的地步,将神宗置于铺天盖地的非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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