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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九章,女猎人和虎骨酒(订阅加更) 我在四合院有个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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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色朦胧,帐暖春宵。

古人常说,不爱江山爱美人。

这句话,总结得非常有道理,实属真香系列。

作为穿越人士的周济民,对女人当然不陌生,但对于这个时代的女性,了解确实不多。

不过,仅仅只是一个丁秋楠,他就知道,想必当年的天上人间,也不过如此吧?

论成熟度而言,今年二十岁的丁秋楠,应该跟徐梅差不多了吧?

同为水果中糖分极高的水蜜桃,也不知道哪个水分更多更甜呢?

把想法抽离出自己的脑海,周济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。

亲了亲怀里的丁秋楠,起床后的他,又去看了看瞌睡虫和小不点,然后收拾一番,这才出门了。

今天要去狩猎大虫,所以必须要早一点出发。

坐着雪橇,让旺财和二代狗崽们拉着自己,快速地往城外的秦家庄移动。

终于,赶在天亮之前,到山脚下跟秦大柱他们集合了。

这次去狩猎的人不多,一是老虎太过凶勐,没有胆量的人根本不敢来,来了也是耽误事。

二嘛,大家都说老虎肉不好吃,除了虎鞭泡酒,虎皮贵一些,其他也没啥大的作用。

三嘛,立春刚过,眨眼就是春分了,所以也要开始干农活了。

跟秦大柱三人集合之后,众人坐上雪橇,往深山进发。

大虫巢穴的位置,距离秦家庄这边有点远。

所以,必须要加快速度赶过去。

但是,大家还没靠近巢穴的时候,就突然听到了枪声。

“是土枪的声音,不好,很有可能是老虎的声音,大家注意警戒。”

秦大柱侧耳听了听,又趴在地面上一会儿,然后脸色大变地说道。

听这个意思,是有人捷足先登了。

而且,好死不死的,没打中老虎不说,还惹恼了老虎。

周济民手里端着一杆莫辛纳甘狙击步枪,警惕地瞄准四周。

这玩意儿射程远,射击精度好、性能稳定。

原本是老毛子发明的一款狙击枪,但他手上这一款,刻印的却是英文字母。

所以肯定不是老毛子制造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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