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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零九章:非人哉 长夜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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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风回雪在季亭的周身寂寂拂过,他慢慢阖上眼睛,抿紧了唇角,半晌才艰难沙哑的开声道。“她不知道,她什么都不知道,不知道我从入城的那一日起身上就背负了人命,不知道我其实很多字都不认识,不知道我是个强盗,是个小偷,偷走了原本属于她哥哥的幸福。”这一刻,百里安垂下眼帘:“你可真残忍。”季亭抬起头,仰视夜空,倔强狠狞道:“我没错,我也不后悔。”他扔掉了自己的名字,因为那个名字一点也不好听,跟那些破庙里烂乞儿的贱名没什么区别。他说过了,他就是淤泥里的烂鱼臭虾,但凡有一根救命稻草,他都会毫无道德底线的疯狂拽紧。孟承之是他的救命稻草,季亭亦如是。他是天生的犯罪者,大地间的流民,寒冷与饥饿是他的伴侣,他需要依靠一柄钝锈的短刀,与野狗与乞丐争食。他也有生病的时候,尤其是那一夜,他身上被野狗利齿咬出来的伤口发炎流脓,身子发了高热,眼睛都烧红了,连一个冷馒头都要靠偷靠抢的他,怎会有钱看病抓药。他就只能倒在野边,握着短刀,等待自己断气。是季亭救了他。那时候的季亭只有十三岁,少年失孤,带着年幼的小妹。因为战争与大荒,他的父母离异分散,与二妹季盈分别。母亲辞世之后,兄妹二人无所依靠,他便带着妹妹前往仙陵城,去寻自己的亲生父亲与二妹。在他的记忆之中,季亭是个孱弱多病的书生,得了痨病,命不久矣,根本不宜长途跋涉,舟车劳顿。若他安于一隅,静心养病,倒也可以多活些时日,可他放心不下年幼的妹妹,他死后,才两岁的幼妹又当如何赖以生存。他不想季三儿还未长大就沦为人牙婆子手中流转的货品,也不想她成为别家白眼下看着长大的童养媳。于是少年背负起了行囊,牵着幼妹的手,带着所剩不多的盘缠与口粮,山一程,水一程,朝着那个人人向往的人间仙城奔赴而去。他答应过娘亲,要照顾好妹妹。踏遍阡陌诸国,不为看病求医,只为山河一诺。只是他却不知岁月凉薄,人间难免多荒唐。季亭于野边,救下一名快要病死的少年,将所剩不多的盘缠为他抓药敷伤。兄妹二人跋山涉水,早已累饿不堪,才两岁的小姑娘咬着手指头,流着口水,看着季亭把最后一块烧饼也给了他,她哭喊着‘哥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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