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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八十一章 谋反案(终) 北宋大法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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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官员之所以紧张这谋反罪,就是因为谋反必连坐,且牵连甚广。至于说罗海个人的安危,其实已经没有多少人在乎,因为税务司掌握他们资助吴天的确凿证据,尤其还杀了不少税警,就是不算谋反罪,多半也是死路一条啊!

但在张斐的提醒下,李国忠突然意识到一个非常大的漏洞,就是公检法与连坐制存在着一个非常尖锐的矛盾。

公检法就只看证据的,但是连坐法是看血缘和人际关系的。

公检法是不可能将双亲、邻里全部告上皇庭的,因为没有证据,能够证明他们都参与其中。

皇庭也不能判决起诉书上不存在的人的罪名。

旧司法制度,由于是官员主审,堂内没有与之对立的,那鞫谳二司,只是协助,或者说一种分工,鞫司负责调查,然后谳司负责依据事实检法用条,主审官根据二者陈述,做出判决。

他们有权将很多人囊括进去。

一旦涉及连坐制,必有无辜,但是这种无辜,其实是司法所认可的,在谋反罪上,就是宁杀错一千,也不放过一人。

但这是公检法制度所不允许的。

目前连坐法与公检法的制度是匹配不上的。

如果不会造成大规模牵连,就杀这些人,李国忠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呀!

不过李国忠暂时没有声张,这得留给后手,如果在审的过程中提出来,可能皇庭和检察院会做出控诉调整。

这得等到判了之后,再打后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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