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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一章 化身触手怪 门的那边是海贼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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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像按键盘根本不需要动手啊!”周启压根都没想过往这方面开发,不过他对电流的感知是被动技能,点了几下鼠标,按了几次键盘后他就记下了电流在电路中的流动。

然后再用恶魔果实能力来模彷。

略微尝试了一下,他竟然就直接把手给解放了!

“这岂不是?”周启想了想,一边打开笔记本电脑,一边又打开了买别墅时送的顶配台式机。

台式机上阅读着六份档桉,笔记本电脑上开着码字软件,《我在海贼当剑豪》的内容一串一串的出现在电脑上,宛如流水一般。

再一看软件旁边的实时统计数据,输入速度竟然有68000字每小时!

什么概念,一本《我在海贼当剑豪》一共才60万字不到,十小时的时间就能写完!

而且因为键盘鼠标上的电流本来就不大,他根本感觉不到有什么消耗,写100万字,只消耗两顿饭!

“彻底进化触手怪了属于是!”周启成就感满满,当年写小说时要是有这速度。

他虽然是个扑街,但日更六七十万的话,稿费也会是个客观的数字啊!

看了眼后台,他才更新到80章,25万字,收藏6000。

毫无疑问,这本书又扑街了。

他得到恶魔果实后脑子进化了,写作水平大增,对原文的翻译的还挺好的,文笔相当优秀,不过前面的四五十章水平就很一般。

其实明显还是能看出来质量一直在进步的,看评论也有读者一直在夸。

不过很多人看了个开头就走了,而且这本书毕竟不是传统网文,主角虽然成了剑豪,但一路上各种吃瘪....

更关键的是,主角的金手指竟然是前辈留下来的剑道秘籍。

什么年代了,还在用传统金手指啊!

“不过我就是个搬运工而已,操心那么多干嘛!”周启摇摇头,眼看写好一章了,直接就点击发送。

又一章,继续发!

一章3000字,他一小时能写20多章,于是一小时后,他的新书章节直接从80干到了105。

顺便还不忘回复颜云。

“就要那个付勇,装修公司的话,选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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