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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5章 残酷 明穿之我爹是朱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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闻朱至所言,一干已经懂事的女子再一次相互交换眼神,她们最操心的不正是这个问题?

这时候,一个身姿挺拔,气质如兰,眉宇坚定的少女艰难的挪步,对向朱至和朱雄英道:“求太孙、郡主救救我们。”

看到出面的这一位十二三岁的女少时,朱至打量的视线落在她的身上,何尝不是在等着她的下文。

“我们身为人子,家道中落,父母无以为生,只得将我们卖了,今蒙太孙郡主相救,逃过一劫,不至于叫我们为奴为婢,或落入那烟花之地,再有下一次,我们却未必有这等好运。故,但求太孙郡主庇护。”这一位不负朱至所望,先是肯定朱雄英和朱至救了她们的恩情,是他们的幸运,可是这份幸运却未必能够一直沿续下去。

朝廷是明令禁止贩卖人口的。但是,父母对儿女有着所有权。自小到大,他们所接受的教育都是,父母之命不可违。

更何况,但凡不是家里穷得实在过不下去了,一般人都不会做出卖儿卖女的事。

卖儿卖女。于朝廷而言,如果不是别无他法,也不会同意这事。但非想把事情杜绝了,谁都清楚不可能。毕竟早些年,汉高祖刘邦就曾鼓励人卖儿卖女。

《汉书·食货志》记载,汉初有一年闹□□,一石米卖五千钱。非常贵,灾民中饿死了一半,以致出现“人相食”的人间惨剧。

不得已之下,刘邦下令民间卖孩子,以换取活命的粮食,此即所谓“高祖乃令民得卖子,就食蜀汉。”

所以,要用卖儿卖女来衡量对错,朝廷也明白知道不能绝对。

为人父母被逼得不得不卖儿卖女,何尝不是认为这或许可以为儿女们争得一个活命的机会。

纵然为奴为婢,至少人活着,也能为家里争得一条活路,他们会庆幸。

当然他们也曾怀抱美好的梦想,觉得度过了一个难关,将来未必不能再次将儿女们买回来。

“不瞒太孙和郡主,如妾等相貌出众之人,已然定下去向,正是这烟花柳巷之地。妾等不愿,却也莫可奈何。”少女低下头,双眼含泪,却咬着唇不欲泪珠落下。

卖儿卖女,让他们为奴为婢,多是莫可奈何。只是,将女儿卖入烟花柳巷之地的父母,那是真真半点活路都不给孩子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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