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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继母 九重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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窦昭心情复杂。

如果这个突然出现的女人是继母,母亲想从她的身份上做文章,恐怕会大失所望。

她的继母姓王,闺名映雪,是王行宜之女。

王行宜,字又省,北直隶灵寿县南洼乡人。至德三十六年己丑科进士。初任吏部主事,后升兵部车驾司员外郎。期间蒙古俺答汗数次带兵入侵北部边境,时镇守大同的总兵官长兴侯石端兰请开马市以和之。王行宜上书《请罢马市疏》,力言石端兰“十不可五谬”。司礼监秉笔太监陈冬庇护石端兰,王行宜弹劾陈冬《五奸十五罪》。永明四年,王行宜被廷杖一百投入死囚牢。因在狱中拒不写悔过书备受折磨而闻名士林。陈冬病逝,经他的师座内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曾贻芬等人多方营救,永明六年,王行宜改判流放西宁卫。

之后数年,蒙古人依然扰边,马市遭破坏。

承平四年,也就是继母嫁过来的第三年,在曾贻芬的推荐下,王行祖被起用。

先是调任山东新泰县令,后改任刑部主事,礼部员外郎,兵部武先司,半年内连迁四职。

此时离他流放已过去了十年,历经两朝。

其后王行宜一路平步青云,窦昭生病的时候,他已累官至东阁大学士、礼部尚书,位极人臣。

王家本是南洼小姓,世代耕读。王行宜出事后,王妻许氏为搭救丈夫,将家产变卖一空。王行宜改判流放后,王家长子王知柄服侍病弱不能行的父亲前往西宁卫,王妻带着刚嫁过来不足月余的长媳高氏,次子王知杓,女儿映雪过日子。因家无恒产,高氏主动变卖了陪嫁,获银三百两,其中三十两用来购得良田四亩用来度日,其他的都用来救济远在西宁卫的王行宜和王知柄的吃穿用度,日子过得十分艰难。

有像高家这样深明大义的,也有像王映雪的夫家雷氏那样唯利是趋的。

永明八年,雷氏见曾贻芬被迫致仕,王行宜没有起复的可能,十四岁的王映雪被退了亲。

王映雪一咬牙,索性卖了雷家的聘礼,由高氏的一个陪房出面做起了收购棉花的买卖,这才能支撑起西宁卫这个无底洞,王行宜才能活到被起复。

所以当三伯母告诉母亲,父亲已经派人把那个女人接到了真定,她和大伯母商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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