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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2 章 云珠 穿成龙傲天的咸鱼青梅[穿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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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麟哥,好久不见。”

洛天星的住处外竹叶潇潇,只偶尔传来几声虫鸣之声,十分幽静。

偌大的宅院外,云麟刚走到门口处,一红一蓝两条约有一人多高的大鲤鱼从院墙边游过,它们瞪着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云麟看了一会儿,友好的吐了一串泡泡,又缓慢的摆动起尾巴,相对着从彼此身边游过。

有了这两条鲤鱼无声的许可,云麟方才步入院中。

院子里,洛天星躺在摇椅上,脸上盖着一本书,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落下,照亮了书皮以黑色油墨写成的几个大字。

《摸鱼十八式》。

这字写的极为漂亮,笔力遒劲,字体自成一派,十分狂傲飘逸,不知是因为太阳光反射还是怎么着,这五个大字竟隐隐露出些金色的光芒。

云麟隐约感到这字体来历不凡,在云家能写出这种字的应当只有一个人。

“鹤小独写的,怎么样,还不错吧?这人也就字儿还拿得出手。”

洛天星抬手,将挡在脸上的书拿开,嬉皮笑脸道,“麟哥,你终于回来了,我可想死你了。”

云麟展颜一笑,道:“鹤小独整日就教你这些东西?还把如何摸鱼写成书传授给你,他倒是用心良苦。”

“哪儿呀。”

洛天星将那本书来回翻了翻,每一页都是空白的,“这书是他送我的,用来嘲讽我上课偷懒罢了,说我能在这方面著书立传,里面其实他一个字儿都没有,不过正好书页干净,我直接拿来午睡时遮光了。”

云麟:“.”

这还真是棋逢对手,将遇良才了。

很久之前,云麟就听说过东洲文圣鹤小独的名号,能让中州人士有所耳闻的必然不是位庸人。

据说鹤小独自幼才思敏捷,三岁能做锦绣文章,是位少年成名的文道天才。他自幼拜得名师,熟读各家学说。在咫尺学宫读了三年,便稳稳当当的拿了三年文试榜首,至今无人能超越他的成绩。

咫尺学宫毕业标准极高,在里面读上个十年八年是很寻常的事,不乏进去时还是位意气风发的青年,出来已经是位两鬓微霜的中年人的例子。

三年毕业的鹤小独是奇才中的奇才,不过在龙傲天小说中,记录就是用来打破的。

在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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