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逸之,你觉没觉得那昏迷的几个人中,有一个好怪啊。”
“大哥你是说哪个?”
“就是和我们一样带着武器的那个,与你我所持斩马刀不同,那所拿的好像是马牙嵌钢式戚家刀。”
“戚家刀?难道他是戚家军的人,怪不得那个人给我一种当兵的感觉。”
两个人策马扬鞭而去,而这座客栈也带着它的罪恶彻底灰飞烟灭,大火劈啪作响,反映出血红的的光芒。
此间如画,画的是那被血染红的河山。
江枫知道做这一切并不能改变什么,或许过几天还会有一家黑店在这里矗立,继续杀人越货,但是现在的自己能做的只有这些。
就算是点燃一缕微弱的光芒,江枫也会义无反顾的去做,至死方休。
以他现在的地位,就如同一只蝼蚁,根本微不足道,在这个时代,想要自己的地位凌驾于万人之上。
要么有钱,富甲一方。
要么学富五车,科举中第,登堂拜相,进去权力的中枢。
但是江枫只能走第三条路——军功。
壮士手中三尺剑,雄图胸里十万兵!
在乱世,军功或许是最好建立起来的了,四处都在打仗,一将功成万骨枯!
“驾!”
没过多久,两个人就来到了大凌河堡附近,穿过这里不出一日即可到达锦州。
江枫本想现在锦州继续立足,可是当了数年的兵,可到头来依旧是只是一个小旗,手下只有十人左右,按这个趋势,自己干到死,道:“大哥,这不能再是一个黑店了吧。”
“城外那只算是法外之地,城内如此多的驻军,借他们一个胆,也不敢在这个开黑店啊,走,放心的进去吧。”
两个人刚走进客栈,好巧不巧,就看见了上午那个腰挎着武器的那个人。
可那个人却像根本没有看见江枫和云牧一样,直接向楼上走去。
“这不是刚才的那个人吗?我们刚救了他一命啊。”
江枫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,只说对着店家说道:
“来一间房。”
“好嘞,二位客官,这是钥匙,楼上请。”
一个男童领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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