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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3章 第一百四三章 大唐种田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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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三章/20221023

几件仅有的印花毛衣,高长松并未交给粟特人,而是交给了唐人的商贾。

粟特人有敏锐的商业嗅觉,但异邦人,到底对唐人的风尚不够了解,让他精准地卖给时尚弄潮儿,不大可能。

最后交给出身益州四大家的刘毅,此人已然爱上了高老庄的日子,隔三差五就要跨越国境线,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游。

唐代不出仕的世家子过得很舒服,仔细想想,他们一游学就是一年半载,说是游学,也就是访遍名山大川,穿插着去看名胜古迹,在各大书院中短期学习、拜访名士。

说是“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”,实际上旅游的比例也很大。

由此看来,刘毅的小日子过得还是很美的。

他为什么更爱往高老庄跑,是因为这儿的人很朴实,生活却很先进。

他去长安,会为了长安的繁华而动容,可那毕竟没什么创新,只有一派大国气象,刘毅会觉得长安城比益州好,却没觉得那的日子超出他的认知。

高老庄却不同,这里的很多东西,譬如清酒、火炕、毛衣,都是超出他想象的,他在此,仿佛置身仙境。

刘毅有时会想:陶潜笔下的桃花源,不过如此吧。

高长松认识的大唐商贾甚少,乌斯藏距离长安太过遥远,更何况,比起做求购方,长安更像是一个巨大的、汇聚了世界各地商人的市场,他们习惯从远道而来的商贾手里买舶来品,却不会亲自去找。

长安的羊毛袜热已传入益州,这不是说益州的羊毛袜也管够,只是这股风气随着游学的人与两地周转的商贾,传进益州人的耳朵里。

当然了,身为高老庄的常客,刘毅当然也是有几双袜子的。

几经改良的羊毛袜质地柔软,不如一开始刺脚,再加之高长松看士子都爱羊毛袜加木屐,推出更方便的分趾袜,刘毅连连称叹道:“不愧是高十二郎,他人学去羊毛又何妨,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,怎赶得上你推陈出新?”

他越说越夸张:“古有甘罗十二为相,我虽听过此事,却一直不大信,知道见到高十二郎才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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