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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她改 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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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天气是又躁又热,在地里待一会,从脖颈到后背都是汗,身上黏糊糊的,一壶水不够喝,干活干到一半还得回去灌壶水过来,水是直接从井里打上来的,又冰又冷,喝起来痛快。

吴队长媳妇老早就看见田里的那个身影了,没办法,陆志城的背影太好认了,地里就他一个弯腰还弯得漂亮的。

“陆家老二,”她抹了把汗,拎着壶过去,“你给你媳妇安排了啥活?我们这看仓库的还要一个人,一天两三个工分。”

两三个工分不多,但也好比在家闲着好啊,吴队长媳妇这人记恩,帮了忙拿了菜又拿了钱,她心里不踏实,这不想着陆老二媳妇还没下地干过活,她找个简单的活问问人家乐意不乐意干。

看仓库这活,怀孕的妇女都不一定会接,因为工分太少了。但说不定陆老二媳妇愿意呢?

城里的工作陆志城不打算现在过去,正好,他同意了。

“婶子,先帮我留意着,我下午过来。”

吴婶子笑了,“行,那我等她过来。婶子送水去了,你忙你的。”

看仓库的活没人抢,啥时候过去都行。

她一离开,陆志城皱眉,往身后瞥了一眼。

葛春妮立马低着头,内心还有些窃喜他能发现自己。

没半会她又忍不住抬头,盯着他的背影,心里一下下冒着苦水和酸水,那眼神幽怨得似乎被抛弃了一样。

刚才听到陆志城竟然让他媳妇做看仓库的活,她心态一下就崩了。陆志城竟然这么宠那个城里的娇小姐?那看仓库的活多简单啊!直接拿着本子站在那就行,站累了还能坐着休息。

她从来没享受过这种待遇。

陆志城从陆家收回五百块钱,陆志海的零花钱直线下降,导致他也买不起礼物送给葛春妮了。两三个星期以来,皮绳都不见一根。

葛春妮的皮肤好久没擦贝壳油,皮肤黑了粗糙不少。

她低着头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蛋,每到这个时候,她总能想到陆志城,想到他以前帮她干活的时候。陆志海不像陆志城,他从小在家里就没干过啥活,更别提替她干活了。

葛春妮因为最近受的苦,脑中陷入了死循环,打了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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