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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告别 隋末第一猛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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寿宴一直忙到晚上才结束,爷爷和大哥约见一个又一个权贵,或闲聊或暗示或交易,时不时露出会心一笑,乐此不疲。

想到云省村里八十岁老人寿诞中,几桌人喝得醉醺醺,边吹牛边打屁的场景,江澜便情不自禁的做了翻比较,至此,他才知道,有钱人和穷人的差距不仅仅是银行卡里的财富密码,也不是房子、车子、女人、衣服。而是生长在同一片天空,却呼吸着不同的空气。

来到江家已经两年了,江澜除了不受家里人待见外并非一点收获也没有,金融学、管理学、营销学,只要是他觉得以后或许能对麦林医药公司有用处的学问,他在绞尽脑汁地吸收着,除此之外,江家还给他每月2万块钱的零花,这对于江玉玺或者江凝雪来说,或许不足为道,可江澜却十分感激,他看到过一句话,并深以为然,做生意,只算自己的帐,不算别人的帐。想来生活也该如此。

相比对他和曹林军拼死拼活还抢不过的水果摊位,一个月也就能挣几千块钱,那么在江家,他什么都不做就有2万一个月,受点气又怎么了?

不可否认,江澜也不甘过,委屈过,但却没有恨过,毕竟是自己血脉相连的家人,虽然大哥不想让自己进入公司,可若有了那么一天,家里需要他来帮忙的时候,江澜不想自己什么都还不会。

揉了揉发涩的眼睛,合上书本,江澜走出房间来到了院子里,几声汪汪的犬吠吸引了他的注意,寻着声音找去,一直硕大的拉布拉多犬正含着一块飞碟在草地上奔驰。

江澜眼睛一亮,小狗!他从小的喜欢狗,尤其喜欢大狗,在12岁那年曹妈拗不过他,从街边捡了一条小土狗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他,小狗从此伴随着他的成长填补了他内心隐藏的柔软地方,之后又随着那只叫点点的土狗失踪而被重新掩埋了起来。

他知道,在农村,失踪就等于上了别人的餐桌,因为害怕再次失去,索性以后就不再养狗了,再次失去,代表着在此之前,他已经失去过很多次了。

江澜熟练地做出曾经对点点召唤的动作,那条浑身黝黑的拉布拉多也开心的朝他跑了过来,江澜摸了摸它又抱了抱它,发现这狗确实乖巧,不自主地露出了灿烂的笑容,他取下狗嘴里的飞盘,一把将飞盘扔了出去,那狗也欢快地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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