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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六章 此弟不可久留 天命唯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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栎阳城东,一片四角拥有箭楼,周围用篱笆扎起来了的农田边上。

刘盈蹲在树荫之下,打开一个小小口袋,露出里面金灿灿的玉米粒。

这些,是玉米三代目。

初代目,是刘盈种植在阳翟,韩王成行宫后院的那五颗。

只可惜玉米生生不息,而韩王成却被项羽无辜诛杀……

刘盈摇摇头,将面前的玉米摊开,检查着是否有虫蛀或是腐烂的现象。

阳翟之时,因为品种没有退化,而且在刘太公和丁义的细心照料下,水肥都供应的足足的,所以五颗玉米,一共长出了近六千颗种子。

这几千颗种子,构成了玉米二代目。

按照刘太公所说的种植高粱的标准,近六千颗种子,播撒在了接近四亩的上田之中。

嗯,这时候应用的是秦亩,大小相当于市亩的三分之一。

等到秋天的时候,玉米在精耕细作之下,展现出了它即便是在后世,也无可匹敌的亩产第一的特性。

脱粒后上秤秤量,亩产三石!

这一时期的小麦和粟米,通常只有每亩一石半的产量,水稻稍稍高一些,两石。

如果将二者的田地换种上玉米的话,则到了收获的季节,可收获的粮食数量至少起码能多一半!

而玉米杆子,当做柴草使用的话,也比麦秸或是稻杆耐烧很多。

于是,收获的当晚,整个汉中城中,萧何刘太公等目睹了当日称量过程的人,一夜无眠。

第二天一大早,萧何带领数百甲士,亲自上门,将那十几石的玉米粒拿走了一多半,用于在官田内播种。

而现如今刘盈手里这些,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。

他只打算在这里种个两三亩,至于他手中的其他玉米种子,他将之送到了关中各县种植。

毕竟天有不测风云,所以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。

万一他这边的玉米到了成熟的季节,突然遭遇天火狂风或是暴雨之类的灾害,颗粒无收的话,至少其他地方还有种子。

生生不息。

就像人类简史中所说,并不是人类驯服了小麦,而是小麦驯服了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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