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欢你,就会费尽心思让你喜欢我,两情相悦,心甘情愿。
——陆敬国
陆敬国到了首都之后一直住在军区,某天出来买东西,看到一个小偷当街抢了一个大姨的包。
现在真的很混乱,在首都这种地方都会发生这种事情,陆敬国抬腿追了上。
那小偷也不知道是不是偷东西偷的次数多了,跑得特别快,陆敬国离得又远,只能奋力拉近距离。
大姨也跟着在后面追,一边追一边嚎,“前面的那个抢了我的包,那个天杀的抢了我的包——”
小偷没想到会碰到一个多管闲事的男人,而且这个男人离他越来越近,只能咬着牙往前跑。
直到他看见前面的巷子,脸上露出喜意,
只要进了这条错综复杂的小巷,以他的熟悉程度,这个男人绝对抓不到他。
嘴角刚笑容满面,脚上就被绊了一下,瞬间摔出三米远,门牙磕掉了一颗,嘴上都是血。
陆敬国迅速向前反扣住他的手,小偷疼的眼泪直掉。
“谁绊了我!”小偷口齿不清,悲怆的扭头。
在他两米多远的地方站了一个安静的姑娘,大眼睛,柳叶眉,长发披在肩上,带着一股文学气。
见小偷看过来,那姑娘还淡定的拍了拍裙子,她声音软糯侬语,“你偷东西想要逃跑,我绊倒你并没有错。”
陆敬国扭过头愣了愣,黑瞳渐渐发深,不自觉的上下扫了扫小姑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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