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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2章 标准 联盟之冠军主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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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训体系在所有竞技体育里,都是极为重要的一个事。

还是那句话。

没有人永远18,但总有人18,良好的选拔机制,才是维持运转的核心。

目前,LPL各俱乐部的情况不难总结。

强队喜欢即战力,弱队没得挑,而稍微有点成绩追求的队伍,都不太喜欢用新人,原因很简单,新人磨合起来问题多多,觉得能出成绩,却不一定能进步,比如今年被SKT粉丝喷麻木的T皇Thal。

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,版本环境一直在变,战法经验得不到太多继承,预期实力跟训练赛水平再跟大赛发挥,这三者之间不等量,每一道台阶都有选手因为种种原因被筛选出局。

秦明不可能去帮队伍解决实力与预期不符的问题,他只是经验足,他又不是神,他也没那个精力拉起来选秀。

所以。

秦明提案中,最大的手笔,是参考欧洲那边的博斯曼法桉,推进选手自由转会。

这是他一直在干的事。

只是在这之前,他只能管他能管到的队伍。很久以前,秦明就对LCK选手能签短约,自家本土选手却屡屡受到俱乐部要挟合同签“断”,相当诟病。

这些俱乐部为什么不敢要挟韩援?

不想要价值最大化,还是不想节省成本支出?

当然不可能,有点道义也不可能这么良善,这样区别对待。

里面的原因不过是牵制到了国际声誉,想做也没法做,至少,不能被爆出来。

LPL的建设工作,早有经验参考。

以博斯曼法桉为例,为了解决转会期的扯皮和职权不明,法桉认可已注册足球运动员,在与俱乐部合同期满之后,有权在不支付任何转会费的情况下到另外球队踢球,原俱乐部不得阻挠。

不得阻挠简直是画龙点睛。

培养好的选手,谁不喜欢。俱乐部强势,选手弱势,很多俱乐部操控选手的手段相当朴素,一,合同上进行诓骗,二,下场打压,包括但不限于冷暴力、不重新签不让上场,然后故意找个替补顶替,硬恶心人,逼迫就范。

在没得选的情况下,选手往往还会自我安慰,欺骗自己打过这几年,就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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