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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章 第 68 章 我爹被豪门认回去后[七零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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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长春并没有回来。

他要连夜审这个人贩子团伙。

他有一种直觉,他们抓到的,并不是真正的大团伙,应该也只是小虾子。

那个这群人里的老大跑了,一有风吹草动,这家伙跑得比兔子还快。一看就是惯犯。

很快对这十几人的突审,很快就得出了结果。

那个保姆叫庞春花,本来是贵省那边的山区的,也是曾经被拐卖的妇女,老家那边并不是贵省的。自己被拐卖的,如今却又当了人贩子团伙的刀。专门去有钱人家家里当保姆,然后给人贩子团伙当眼线。

顾长春问她,自己曾经就是被拐卖的,为什么要成为拐卖团伙的线人?

庞春花的一席话让人沉默,她道:“我十六岁被人骗到山里,成为了一个瘸腿老光棍的妻子,我也曾经期盼着有人能够救我出去,但是没有人救我。

后来我自己逃出了那个山区,回到了家里,但是家里却不认我,说我既然已经嫁人了,那就是别人家的妻子了,我上求无门,下诉无路,那个时候我就想,我这么苦了,凭什么别人还这么快乐?”

庞春花成为了那个拐卖过她的集团的线人,她卖的第一个孩子不是别人,正是她亲哥哥的孩子,她的亲侄子。

她恨自己的父母,恨自己的哥嫂,恨那个成为她哥妻子的女人,当时指着她的鼻子骂她贱。她当时恨不得,让他们也尝尝被拐卖的痛苦。

后来她成为了那个拐卖集团的线人,终于报了仇。看到哥嫂在那里为了寻找孩子而痛苦,她就想笑,笑到后来却又哭。

她的心态扭曲而变态。她心疼自己的侄子,同时又想要报复那些骂过她的人,报复完之后,她却没有一点快感。她的心已经沉入了深潭,再也起不来。

她恨一切家庭美满的人,恨一切把孩子护在怀里的家庭,而自己却只能离开自己生育的孩子,她已经不是一个母亲了,所以不想让所有的母亲那么快乐。

蒋家是她进入的第三户人家的,一个城市一户,她从来不会在一个城市呆上第二次。

庞春花是个警惕的人,她知道一旦她在一个城市呆上太久,就会被人找出来。

她跑了两地,干了两票,竟然没有人怀疑到她头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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