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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六章 论标题音乐 旧日音乐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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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标题音乐...可宏观可具体的话题,很容易说上几天几夜...”范宁在四个单人沙发一组的某处落座,给自己斟了一杯西梅汁,尝试着就它展开一些联想。

“这个选题很有水平。”坐于他旁边的卢·亚岱尔如此应和,随后老调重弹,“范宁先生,你最近还有没有什么作品需要出版的,相比于上次的出价,我还可以增加一些预算…”

范宁惊叹于这个家伙的执着:“我的确给你预留了一些作品,不过我们还是先听听绅士淑女们讨论标题音乐吧。”

卢面露喜色:“向您的守约品性和艺术灵感致敬。”

“标题音乐”其实简单说来,就是作曲者用某些具体文字做标题的严肃音乐作品,比如在范宁前世,维瓦尔第的小提琴协奏曲《四季》,贝多芬的第六号《田园交响曲》,柏辽兹的《幻想交响曲》。

与之相对的概念则是“非标题音乐”或“纯音乐”,它们没有配备具有指向性的说明,作品名往往直接是《第三交响曲》《第一小提琴协奏曲》《b小调钢琴奏鸣曲》等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还有一些名称耳熟能详的作品并不是标题音乐,比如海顿的交响曲《惊愕》,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《月光》《热情》,这些标题是出版商或乐评家添上的,目的是对观众的想象力和欣赏思路做引导,也有一些商业成份的动机,它们实际上仍是“纯音乐”范畴。

标题音乐的标题,必须要是作曲家亲手所加,通俗来说就是只认“官宣”,它是作品真正思想内容的概括,也是作曲家创作意图的展示。

而且“标题音乐”和“纯音乐”的区分,只针对器乐作品。声乐作品由于本就包含内容明确的歌词,不参与到这种区分之中。

这个世界的本格主义时期结束于新历863年,以伟大的音乐大师吉尔列斯的逝世作为终结,从至此进入浪漫主义后,“标题音乐”一直都是当之无愧的热议话题,大家围绕“标题音乐”和“纯音乐”的对错得失,展开了长达半个世纪的争论。

按照罗尹之前同范宁通气的沙龙流程,此时先由几位资深乐迷、文艺评论家或音乐学者作导言,这些导言论述逻辑相对更完整,相当于是意见领袖或权威人士,借助沙龙平台向社会输出自己的理念观点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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