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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01章 我的情人潘金莲 我姓王,我的邻居武大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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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霖感觉有人在踢他。

“喂,直娘贼,别睡了……”

他别过头,迷迷糊糊将睡姿由仰面朝天调整成了更舒服些的侧卧,枕着单臂,依旧放肆地打着酣。

屁股剧痛,显然被谁狠狠踢了一脚。他猛地睁开眼,眼前乌漆抹黑一片,只影影绰绰看到一张尖嘴猴腮的面孔晃荡着,一两滴口水滴落在他脸上。

谁?王霖吓了一跳,下意识坐起身来,倒抽口冷气。

这……什么鬼地方?

一股浓烈的混杂了各种腐烂味道的臭味扑面而至,险些没熏死他。他立马屏住呼吸,右手迅速向腰间摸去,却只摸到了硬邦邦的髂骨。

枪呢?!

眼睛适应昏暗环境视野所及便渐光亮了些,他终于看清了周遭的情况,身子底下不再是柔软的皮沙发,而是潮湿的枯草,身后还有一排海碗粗细的木栏,头:“大郎,你该吃药了。”

……

这间牢房破旧不堪,王霖玩弄着一根枯草,捻动着来回转悠,计算着目前的处境。

作为水浒传的铁杆粉丝、历史爱好者及现代执法精英,他对古代法尤其宋代法律了解不少。

按《宋刑统》定——县级衙门只能判处杖刑以下(即笞刑、杖刑)的案件,而对判徒刑以上(即徒刑、流刑、死刑)的案件,县里只有审理权,并无审判权。

换言之,清河县必须要先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,这其中不光要有作为嫌犯的供词,还要有详实的、经得住推敲的人证、旁证和各类物证,尔后才能向东平府提报案卷,坐等上官判决。

基于这本就是一场人为栽赃、暗箱操作的莫须有案件,县衙要为此虚构上一整套的司法文书,败露后的风险和代价太高。

那么,知县老爷会为区区一介劣绅发泄私愤、冒这么大的风险么?

王霖觉得未必。

因此,他认为本案有个很大的可能:就是他被羁押一段时间,这段时间可能长也可能短,不了了之。

当然也不排除狗大户使了大钱,不惜花费高昂代价,非要给他栽赃定罪。这是最坏的结果了,按大宋刑律,非小偷小摸类的偏重盗窃罪会判几年徒刑,流徙某地。

虽料定并无性命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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